发布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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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矿山安全机构及定员
一、矿山安全机构及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矿山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成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总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采矿场专设由矿方领导直接负责的采区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根据企业生产规模以及矿山安全卫生工作的特点,矿山设有安全环保科,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全矿的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同时也负责全矿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审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安全环保科设科长一人、副科长一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三人,****安全技术人员若干。
专职安全人员应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5以上并能经常下现场的人员担任。
此外,各采掘队也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各班、组应设置专职或****安全技术人员。
二、安全卫生检测
安全环保科下设环境检测组并配备检测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作业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水质、噪音等进行监测。
检测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采矿场、选矿厂作业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以及锅炉房内煤尘浓度的监测,岗位噪音监测对除尘净化设备的运行指标监测及对锅炉房等受压容器的检验等。
监测和检验的项目为岗位粉尘、锅炉房煤尘,厂界、生活区、厂区、设备的噪音。
监测和检验内不能排除对有毒有害物质和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和检验。测定有毒物质的时间间隔为每季度一次;测定水质的时间间隔按《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
有毒物质的检测和水质检测测定方法和标准按规范进行,测定的时间间隔为:每季度测定一次,
水质检验:
理化检验,夏季每月测定一次,其它季节每季测定一次;细菌检验,夏季每日测定一次,其它季节每月测定一次。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好新职工入矿关,杜绝不适合从事矿山作业的人员带病上岗;对接触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业务保安制、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才能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切实搞好安全生产。
矿长要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各级职能机构要对其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二节矿山消防
一、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1995年2月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拟订《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10月10日公安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消防特点
该矿为露天开采,矿石含硫量不高,没有引起自燃火灾的条件。选厂的工业场地、炸药库等全部为新建的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的车间厂房,供电线路等均为新架设线路,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较小,但为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应在生产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防止火灾的发生。
对选矿车间、炸药库等工业及生活设施应配足消防器材、设施,并加强火灾管理,做到上述措施是能够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
三、消防措施
1、在地面各工业及生产场地配齐足够的消防器材。
2、平时特别是节假日加强对矿山消防检查,一发现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加强消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处理火灾事故的能力。
4、配置消防人员一人。
5、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打119,争取消防队伍支援、救护。
第三节矿山救护
一、灾害事故特点
松树南沟金矿为一采选联合企业,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潜孔钻机凿岩、中深孔微差爆破、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两段一闭路破碎、两段磨矿、两段分级、氰化浸出、炭浸等工艺。矿山生产规模初期为450t/d,后期为1000t/d,使用的设备较多,包括挖掘机、前装机、推土机、潜孔钻机、汽车、破碎机、皮带运输机、球蘑机、过滤机、各种泵类、电机、起重设备等;因此,电气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高处坠落伤害事故会时有发生,同时在破碎过程中还会产生粉尘,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会产生噪音、振动等,在选矿工艺过程中还使用一些化学药剂,操作人员因操作不慎可能会发生中毒事故等。
二、矿山救护组织
1、矿山自身不组建专职矿山救护队,可与附近矿山救护队签订合同,协同作业,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急请矿山救护合同方进行救护。
2、为了确保矿山安全,矿山本身组建业余应急救援突击队,由矿山年轻力壮、有责任心、有技术的工人组建,在矿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对矿山事故进行抢救。
三、矿山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在生产过程中,难免发生事故,为了预防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山应根据不同的危险源性质和特点,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在发生事故后,各部门可以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开展事故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恢复生产。
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报警、通讯联络方法、人员的组成、分工以及预计事故的性质、原因和预兆;在出现各种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措施;处理各种事故的具体措施,以及为实现措施所需的工程、设备、材料等的数量,使用地点和使用方法。
矿山企业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是必不可少的,通过演练可以验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以便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