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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选煤标准——煤用重选设备工艺性能评定方法

发布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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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923:1975《选煤试验一结果的表示和说明》。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用重选设备工艺性能的评定指标、数据检验、曲线绘制和表格填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的重介质和水介质分选作业中各种重选设备工艺性能的评定。

  本标准原则上也适用于气体介质的煤用重选设备工艺性能的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选煤厂月综合资料的处理。

  2 引用标准

  GB 478煤炭浮沉试验方法

  MT 145评定选煤厂重选设备工艺效果的计算机算法

  3 评定指标

  3.1 评定重选设备工艺性能的指标共三项:

  a.可能偏差或不完善度;

  b.数量效率;

  c.总错配物含量。

  3.1.1 可能偏差(一般用于重介质分选)和不完善度(仅用于水介质分选)的计算式分别为

  式中:E——可能偏差,kg/L;

  I——不完善度;

  δ75——重产品分配曲线上对应于分配率为75%的密度,kg/L;

  δ25——重产品分配曲线上对应于分配率为25%的密度,kg/L;

  δ50——重产品分配曲线上对应于分配率为50%的密度,kg/L,即分配密度,亦即分选密度。

  3.1.2 数量效率的计算式为

  式中:η1——数量效率,%;

  γ1——精煤产率,%;

  γ10——理论精煤产率,%,其值从计算入料的可选性曲线上获得。

  3.1.3 总错配物含量的计算式为

  式中:m0——总错配物含量(占入料),%;

  m1——密度小于分选密度的物料在重产品中的错配量(占入料),%;

  mh——密度大于分选密度的物料在轻产品中的错配量(占入料),%。

  3.2 指标应用原则

  3.2.1 新研制设备的鉴定、新投产设备的验收或重要的生产技术检查应计算第一项和第二项指标。

  3.2.2 第三项指标为视需要选用的指标。

  3.2.3 日常的生产检查和评比采用哪些指标不受本标准的限制。

  3.3 指标的计算

  3.3.1 各项工艺性能指标的计算,应尽量按MT 145采用计算机处理。

  3.3.2 一般只计算全粒级。必要时可就各粒度级分别计算。

  3.3.3 分选下限一般可按0.5mm计算%也可按设备的具体情况取值。

  3.3.4 对于多段分选,可将每段视为一个单独的分选过程,各有自己的计算入料。分段绘制分配曲线和错配物曲线。

  3.3.5 分选产品的产率应尽量采用全量计量法确定;也可按附录A提供的方法计算。

  3.3.6 有效数字的取值原则是:以百分数为单位的量修约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其他量视数据精度和运算精度可修约到两位或三位小数。

  4 数据检验

  4.1 计算所用数据的采集应依据现行的采样、煤样缩制、筛分试验、浮沉试验和灰分测定等国家标准。

  4.2 在确定产品产率之后,应按下式算出计算入料和实际入料各密度级产率的均方差:

  式中:σ——均方差;

  N——浮沉试验时的密度级数;

  M——分选产品数;

  ——计算入料中第j个密度级的产率,%;

  ——实际入料中第j个密度级的产率,%;

  ——第i种产品中第j个密度级的产率,%;

  γi——第i种产品的产率,%,产品顺序号按灰分自小到大排列。

  为了核查原始数据的可靠性,均方差不应超过临界值,临界值的取值原则如下:

  a.对于跳汰主选和重介主选,临界值一般取为1.4;

  b.对于跳汰再选和重介再选,上述临界值可适当加严;

  c.对于大块排矸或泥化解离比较严重的入料,上述临界值可适当放宽;

  d.在某些情况下,σ的临界值也可由交收双方在技术文件中约定。

  4.3 庄完成各密度级分配率的计算并合成计算入料之后,应对计算所得的数据进行检验。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判定提交计算的原始数据不合格。

  a.产品产率的计算结果出现负值;

  b.计算入料与实际入料各密度级产率的均方差超出4.2条规定的临界值;

  c.计算入料各密度级的平均灰分不能按平均密度构成递增序列;

  d.除端部以外的各密度级的重产品分配率不能按平均密度构成单调非递减序列;

  e.分配率数据点少于6个;

  f.分配率大于50%的数据点少于2个或分配率小于50%的数据点少于2个;

  g.没有分配率大于75%的数据点或没有分配率小于25%的数据点。

  4.4 出现4.3条所列a~d各项情形时,如果有相邻两个密度级的计算入料与实际入料的产率离差符号相反且绝对值均大于2,允许将这两个密度级合并后重新计算,但重新计算的结果仍应符合4.3条的要求。

  5 曲线绘制

  5.1 分配曲线

  5.1.1 分配率的计算

  5.1.1.1 分配率按计算入料在重产品中的分配情况计算。

  5.1.1.2 对于分离出M种产品(产品顺序号按4.2条的规定排列)的分选设备,共有(M-1)个分选段,如果逐段分离出重产品,则各段的重产品分配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Pkj——第)段第I个密度级的重产品分配率,%;

  γi,γs——第i种,或第s种产品的产率,%,(i=1,2……,s;s=M-k+1);

  Gij,Gsj——第i种,或第s种产品中第j个密度级占该产品的产率,%。

  5.1.1.3 对于逐段分离出轻产品的设备,各段的重产品分配率按下式计算:

  5.1.2 分配曲线的绘制

  5.1.2.1 分配曲线在算术座标中绘制,各数据点的横座标是各密度级的平均密度,纵座标为各密度级物料在重产品中的分配率(参见表D4),两个座标轴刻度比例以密度0.1kg/L对应于分配率10%~20%为宜。

  5.1.2.2 各密度级的平均密度,以及最低密度物和最高密度物的密度可参照MT 145确定。在采用手工方式处理分配曲线时,上述密度也可取经验值。

  5.1.2.3 分配曲线按数据点至曲线在纵座标方向的距离平方和最小的原则绘制,应保持光滑的“S”形性态(参见图D1)。

  5.2 可选性曲线

  5.2.1 用以计算工艺性能指标的可选性曲线,根据计算入料的可选性数据绘制。

  5.2.2 可选性曲线的类型,可从下列两组中选用

  a.迈尔曲线(M曲线)和密度曲线(δ曲线);

  b.浮物累计曲线(β曲线)和密度曲线(δ曲线)。

  5.2.3 M曲线的横座标为浮物累计灰分量,纵座标为相应的浮物累计产率(参见表D6.和图D2)。

  5.2.4 δ曲线和β曲线的可参照GB 478附录A绘制。

  5.3 错配物曲线

  5.3.1 错配量按占计算入料的百分数计算。

  5.3.2 错配物曲线包括损失曲线,污染曲线以及由这两条曲线叠加而成的总错配物含量曲线。

  5.3.3 损失曲线横座标是密度,纵座标为重产品中对应于各密度的占计算入料的浮物累计产率(参见表D7和表D8)。

  5.3.4 污染曲线与损失曲线采用同一横座标,其纵座标为轻产品中对应于各密度的占计算入料的沉物累计产率(参见表D7和表D8)。

  5.3.5损失曲线与污染曲线的交点对应于等误密度,总错配物含量曲线的最低点对应于分配密度(参见图D3和表D4)。

  6 表格填写

  6.1 工艺性能评定报告表的基本格式见附录B,对于非三产品分选,附录B的内容可按产品数目适当增减。

  6.2 评定报告表备注部分可参照附录C视需要填写影响工艺性能的入料性质、设备特征和操作管理等方面的因素。

  6.3 数据计算表的格式可参照附录D表D2~表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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